唐山楼市最新消息:外地人买房需纳税1年以上

2017-05-18 15:52:22

河北唐山市政府网站消息,17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发布。通知明确规定,无法提供在唐山市连续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购房。

通知“严格区域性商品住房限购措施”细则中显示,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唐山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在唐山市连续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所称住房均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唐山市连续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以上范围内向其售房。

各项政策措施自2017年5月18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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