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会计涉挪用公款713万送女友去韩国整容 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2016-12-26 17:08:32 网易新闻

2016年1月,施俊飞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投案,如实供述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案发后,被告人施俊飞的亲属、朋友协助其退缴赃款共计200万元。

广州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施俊飞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不退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施俊飞犯罪后自首,退缴部分犯罪所得,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判处被告人施俊飞有期徒刑八年,继续追缴施俊飞犯罪所得5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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