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原副总受贿判刑3年 前总裁也因受贿被判刑

2017-04-07 11:06:44 当代财经网

当代财经网4月7日讯 光明原副总李柯因受贿被判刑3年,她在去年9月突然辞职,如今,光明乳业原副总兼市场总监李柯因个人原因辞职的真正原因曝光。记者4月6日获悉,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4月5日发布关于李柯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称,光明乳业原副总兼市场总监李柯利用职务便利,为上海新语贸易和海磐田香料等公司提供帮助,收受对方财物共计价值120余万元,构成受贿罪。法院判处李柯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对其赃款、赃物依法予以没收。

光明原副总受贿判刑3年 前总裁也因受贿被判刑
右为光明原副总 李柯

前总裁也因受贿被判刑

在李柯之前,原光明乳业总裁郭本恒也于2015年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6年底,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郭本恒因涉嫌贪污受贿33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万元。

据悉,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于2016年6月2日对郭本恒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至2014年,郭本恒在担任光明乳业公司生产技术总监、副总经理及总裁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公司、个人在承接业务、安排工作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收受或伙同他人收受贿赂,共计价值330万余元。

据了解,2015年6月25日,光明乳业发布郭本恒的辞职公告也是表示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职务。不过2015年7月22日,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上海市监察局发布信息显示,光明乳业原总裁郭本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

根据法院判决书显示,郭本恒于2015年8月2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9日被逮捕。在执掌光明乳业期间,郭本恒曾因语出惊人而闻名。2011年7月,郭本恒在上海举行的中国经营论坛上就奶业标准问题发声,称我国的生奶标准几乎是全世界最差。(记者 胡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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