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共有产权住房新政本月底正式实施 落户、入学和普通商品住房政策一致

2017-09-21 09:45:08 澎湃新闻 新浪财经

关于东城、西城等区房源问题,《办法》第五条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发展新区统筹部分房源用于弥补中心城区房源供应不足。根据第十一条规定,东城、西城区户籍但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家庭,与项目所在区户籍家庭具有同等待遇。

此外,关于能否落户、入学等问题,北京住建委表示,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在落户、入学上和购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政策一致。

对此,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认为,推出共有产权住房是北京市住房保障政策的一个突破,借助共有产权住房模式,可以有效降低住房所有权进入门槛,显著提升家庭购房支付能力,增加了自有住房机会,满足国人拥有住房愿望,提高住房自有自住比率;与公租房比,共有产权住房有利于减少政府财政支出和对有限财政资金的长期占用,提高住房保障体系运行效率和可持续性。

同时,共有产权住房“产权清晰”的特点,也为家庭持续增持产权份额提供了空间和路径,有助于鼓励家庭通过自身努力逐步积累财富,避免福利陷阱;“责权明晰”的特点,对家庭是否具有转售、转租权利,以及如何分配由此产生的收益做出了清晰界定,压缩了寻租空间,改善了住房保障制度的公平性。

北京住建委还透露了其下一步的工作安排,指出今后五年北京市将完成2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供地,并表示将加快土地供应速度,推进项目入市。“市相关部门会同各区政府加快推进今年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的土地供应和组织建设工作,推进项目尽快入市,加快形成有效供应,解决无房家庭住房需求,同时为稳控房价提供有力支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北京共有产权住房新政将在本月底正式实施。昨天,市住建委联合多部门对外正式发布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将从9月30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办法》明确,共有产权可在户籍所在区或工作所在区申请,其中至少三成房源将面向“新北京人”。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可以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无房家庭解决住房刚需。

离婚前无房可免“三年大限”

一个多月前,市住建委就已经开始就共有产权住房的相关政策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所征集到的意见中,单身年龄须30周岁以上、离婚及转出住房记录限制、能否落户入学等都是不少市民关心的话题。

根据征集到的意见,正式版本的政策做了相应调整。记者注意到,对于离婚、有住房转出记录人员限制申请的问题,市住建委已在《办法》中明确,仅限制“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不满三年单独提出申请”的情形,对离婚前家庭成员无住房或再婚家庭,不受此限制。

推荐新闻
评论推荐
头条图文

当代财经网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o79715@qq.com

豫ICP备180043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