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太
2017-06-14 16:49:15
ST亚太公司介绍:
公司是一家以酒精及其副产品的生产、销售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公司现已拥有海南国际五星级酒店----寰岛大酒店股权;并拥有亚龙湾海底观光项目股份。公司还经营电子、电器产品,电子原器件、家用电器、计算机终端设备、通讯设备的生产、销售等。目前,公司处于资产重组阶段,公司董事会提出拟进行棕榈油贸易业务,并对相关资产进行剥离。由于公司唯一控股子公司只有兰州同创嘉业,所以其地产开发主营业务为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
ST亚太经营范围:
旅游业开发、高科技开发,商业贸易,建材,旅游工艺品、普通机械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技术服务;农业种植;水产;农副畜产品销售;农牧业的技术服务、咨询;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ST亚太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 |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英文名称 | Hainan Yatai Industrial Developent Co., Ltd | ||
曾用名 | 寰岛实业->ST寰岛->*ST寰岛->ST寰岛->ST联油->*ST联油->*ST亚太->亚太实业 | ||
A股代码 | 000691 | A股简称 | ST亚太 |
B股代码 | -- | B股简称 | -- |
H股代码 | -- | H股简称 | -- |
证券类别 | 深交所风险警示板A股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 |
总经理 | -- | 法人代表 | 安双荣 |
董秘 | 王瑞华 | 董事长 | 安双荣 |
证券事务代表 | -- | 独立董事 | 马建兵,方文彬,张金辉 |
ST亚太核心题材:
要点一:所属板块 ST概念 房地产 甘肃板块 三沙概念
要点二:经营范围 旅游业开发、高科技开发,商业贸易,建材,旅游工艺品、普通机械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技术服务;农业种植;水产;农副畜产品销售;农牧业的技术服务、咨询;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要点三:房地产开发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由房地产开发构成。在产业布局上,公司立足兰州市永登县,深度挖潜永登县当地市场。2015年,公司在永登县在建项目1个(永登玫瑰园),主要营收来自于永登玫瑰园项目的余房交付。
要点四:房地产行业 自2014年11月21日央行降息以来,2015年地产行业处于降息周期、销售恢复期、宽松政策推动下,房地产市场整体平稳回暖。一线及部分二线热点城市住房需求明显释放,价升量涨;但多数城市受库存偏高及经济不景气的影响,虽然市场成交呈现恢复态势,但是价格回升依然面临较大压力。
要点五:资产重组 亚太工贸通过受让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大市100%股权及其它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亚太工贸计划将其子公司兰州亚太网络科技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通讯设备批发零售,维修,安装,电子产品等),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准备开发兰州亚太玖瑰园,亚太城市花园两项目)或兰州亚太矿业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矿产品开发与销售)资产与上市公司和其控股子公司部分资产进行置换。
要点六:房产子公司 公司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的主要资产是位于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大马坊占地面积45919平方米的拟建的亚太玫瑰园的土地,土地容积率为3.18,土地出让的价格为2295万元。主营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等。2015年上半年该公司营业收入3339万元,实现净利润472万元。
要点七:半导体分立器 公司参股占48%股权的济南固锝电子器件有限公司是国内半导体分立器件行业最大的二极管制造商之一,具备年产25亿支整流器件产品的生产能力。半导体分立器件行业产品应用广泛,尤其随着电子信息制造业的高速发展,半导体分立器件行业的发展潜力较大。2015年上半年该公司营业收入5824万元,实现净利润25.72万元。
要点八:定向增发 2014年4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4.50元每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75亿元。发行对象兰州亚太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收购兰州伟慈制药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对伟慈制药进行增资投资建设凝血酶生产及中成药研发生产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称,兰州亚太看好公司进入医药行业的发展前景,拟通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增持股份,帮助上市公司进入医药行业,同时进一步巩固对上市公司的控股权。本次发行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经营现状,提高持续经营能力,增强发展潜力,为做大做强医药产业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要点九:股东回报规划 2014年4月8日公司公布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出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或发放股票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并用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支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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