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2017新政策出台:苏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3.5%

2017-05-08 17:03:35 当代财经网

【退休金2017新政策出台:苏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3.5%】5月8日讯,近日,国务院决定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将是养老金“十三连涨”,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的5.5%左右,按照国家要求,各省市今年基本养老金调整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1月份以后所增加的养老金将随调整实施时一并发放到位。

在全国养老金上调的大背景下,各地养老金上调方案也纷纷出台,多地养老金调整实现12连涨或13连涨。那么,苏州养老金今年怎么调整的呢?

苏州关于2017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3月30日,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公布实施。按照省人社部门的统一工作要求,苏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4月10起开始发放,将在4月份养老金正常发放时调整和补发到位。

退休金2017新政策出台:苏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3.5%

据263理财财富网小编了解,参加苏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按月领取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养老金。2017年继续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增发相结合的调整办法。普调办法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按照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普调办法仍由固定额、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较好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退休、退职及按月领取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为每满1 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发给。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乘以3.5%计算增加额。苏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王某,今年65周岁,缴费年限2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元,此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 60 (25×3) (1800×3.5%)=1998元,增加198元。

同时,继续对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加发养老金。高龄退休人员看病、陪护等方面需求明显增多,个人负担也相对增加。按照省统一规定,今年继续对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于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退职及按月领取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苏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孙某,今年70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 60 (35×3) (2400×3.5%) 40=2649元,增加249元。

根据方案,普调分为三步,第一步对退休、退职及按月领取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第二步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计算,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第三步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乘以4%计算增加额。

苏州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养老金,例如苏州市某企业女退休人员宋某,去年底53岁,缴费年限28年,基本养老金1680元,其普调第一部分为40元,第二部分为84元,第三部分为67.2元,三块合计为191.2元。

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遵照执行。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

全省企业(包括行业单位)中,凡于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和按国发[1978]104号、浙劳险[1993]185号、浙政[1997]15号、浙政发[2006]48号等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

2016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在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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