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最低工资标准2017 太原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2017-05-15 15:32:25 当代财经网

太原最低工资标准2017 太原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太原最低工资标准2017 太原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3月21日,太原市举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在就业、社保、收入等方面,出台多项惠民举措。

去年,太原市连续第12年提高企业养老保险待遇。同时,太原市还提高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太原市还提高了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130元。太原市还实施了一系列降费率、稳增长措施,降低了企业保险缴费水平,为企业减轻负担约9亿元。

今年,太原市将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按照省人社厅的部署和要求,太原市今年9月底前,将把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全部纳入新制度,确保新老制度平稳过渡、新制度入轨运行。太原市还将改革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审批办法,除政策性退休外,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由企业严格把关自审后,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其领取待遇的条件,人社行政部门不再审批。

今年,太原市还将完善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和机制,积极配合完成跨省异地就医平台对接工作,力争年底前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与此同时,还将继续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不断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拓展工伤保险保障功能,逐步提高待遇水平。

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都适用于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将这样影响你我

1、在原最低工资标准线的劳动者工资将提高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最低工资上调,意味着你的到手工资也会跟着上涨,这是最直接的影响。

2、因病休假期间病假工资上涨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如果最低工资标准上调,那么按最低工资标准计发的病假工资也会相应增加。

3、带薪休假期间工资上涨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如果你的基本工资是按最低工资标准设定的话,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你的到手带薪休假工资也会有所增加。

另外,女性的休产假的工资一般按照公司上个年度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如果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平均工资势必会有所上升,那样到手的工资是不是更高了呢?

4、失业员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提高

据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最低工资上调后,失业员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也会相应的增长。

5、试用期员工工资更高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工作,其所在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的试用期工资也将提高。

6、如果所在用人单位停工、停产!你得到的劳动报酬将增加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推荐新闻
评论推荐
头条图文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456号永升海联中心4A

电话:18050128557 运营:厦门睿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闽ICP备1602369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