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 青岛最低工资标准涨100元

2017-05-15 15:43:44 当代财经网

青岛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 青岛最低工资标准涨100元

青岛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 青岛最低工资标准涨100元

六区和四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上涨到每月1600元和1450元,我市出台新规明确使用该标准的严格条件。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日前我市下发《关于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的通知》(青政字〔2015〕40号),根据《山东省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 〔2015〕39号)规定,青岛市自2015年3月1日起,调整六区和四市的每月最低的工资标准,以及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普涨100元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最低工资标准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我市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从3月1日起普涨100元,驻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用人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500元调整为16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5元调整为16元;驻即墨市、胶州市、莱西市、平度市用人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350元调整为14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3.5元调整为14.5元。

全省适度下调增长幅度

根据我省今年下发的文件,从2015年3月1日起,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分别调整为:1600元、1450元、1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分别调整为:16元、14.5元、13元,平均增幅7.41%;以2014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2015年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基准线确定为10%、上线为18%、下线为4%。

据介绍,2014年全省经济保持总体平稳,结构调整稳中有进,运行质量稳中有升,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考虑到新常态下经济增长放缓、物价涨幅变化、人工成本上升等复杂因素,我省今年适度下调了最低工资标准的增长幅度以及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和上线标准。

根据青岛市人社局今年的工作安排,我市也已经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早在1995年,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80元和150元;第二年调整时,分别涨至220元和180元,去年调整为1500元和1350元,我市此前已经13次调整工资标准。今年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是第14次,达到了1600元和1450元的标准。

效益下降才能用最低标准

根据规定,企业支付最低工资标准有“红杠”。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作为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

此外,最低工资标准各项目有“范围”。下列各项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之内,用人单位要另行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费用;按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发给劳动者的费用和用品,以及用人单位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 (如工作着装等);按国家住房制度改革规定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金、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通过补贴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未申请乱用最高罚一万元

按规定,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有“程序”,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需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征得本企业工会同意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执行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工资管理权限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因、期限、涉及职工人数;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及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意见。企业需延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应按上述要求重新报告。

企业不履行报告制度、擅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将被 “处罚”,企业擅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不履行报告制度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根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2006年山东省人民政府令188号),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都适用于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将这样影响你我

1、在原最低工资标准线的劳动者工资将提高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最低工资上调,意味着你的到手工资也会跟着上涨,这是最直接的影响。

2、因病休假期间病假工资上涨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如果最低工资标准上调,那么按最低工资标准计发的病假工资也会相应增加。

3、带薪休假期间工资上涨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如果你的基本工资是按最低工资标准设定的话,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你的到手带薪休假工资也会有所增加。

另外,女性的休产假的工资一般按照公司上个年度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如果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平均工资势必会有所上升,那样到手的工资是不是更高了呢?

4、失业员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提高

据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最低工资上调后,失业员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也会相应的增长。

5、试用期员工工资更高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工作,其所在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的试用期工资也将提高。

6、如果所在用人单位停工、停产!你得到的劳动报酬将增加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推荐新闻
评论推荐
头条图文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456号永升海联中心4A

电话:18050128557 运营:厦门睿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闽ICP备1602369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