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或延长婚假增加产假 2017年新疆产假多少天

2017-05-26 20:12:30 当代财经网

 新疆或延长婚假增加产假 2017年新疆产假多少天

新疆延长婚假期、增加产假已提上日程。5月24日召开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听取《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等诸多与百姓工作生活、环境资源保护息息相关的地方性法律法规。

其中,在听取审议《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时,从自治区卫计委党组书记、副主任殷宇霖作的说明中记者了解到,新疆或延长婚假、增加产假 ,但具体最终的延长和增加天数,需由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条例才能公布实施。

据了解,我区首个《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02年11月28日经自治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至今,已先后进行3次修正。此次修订,一方面是贯彻落实新修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一方面是依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我区从2016年元旦与全国同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同时组织专家研究完成《全面两孩政策对我区未来人口发展影响风险评估报告》,并开始着手自治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正工作。”殷宇霖说,先后向多个部门征求意见,到全疆各地调研,最终对原《条例》57条中的14项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其中在调整完善奖励保障等计划生育配套制度方面,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在草案中确定了我区婚假延长的具体时间,同时,为彰显生育关怀,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增加了产假的时间。

根据此前的《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晚婚者婚假延长20天。也就是说,在新疆的晚婚者,加上3天国家法定婚假,一共可享受23天晚婚假期。同时,对于女职工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新疆会增加30天产假。

不过,新修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取消了“晚婚、晚育”的概念。如果新疆据此取消晚婚奖励,意味着这部分假期将没有了,新疆的晚婚假或许从原来的23天变成3天。同样的,如果取消晚育奖励,妈妈们的产假也将由原先的120天“缩水”为90天。

此次送审的《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中明确会“延长婚假”、“增加产假”,具体的时间是多少,就要看最终的审议结果了。

此外,根据201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尽可能减少同一地区中,民族之间的共同服务政策差异”,及《中共中央关于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意见》中,“以降低并稳定适度生育水平为主要目标,调整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各民族平等的生育政策”等精神,《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中规定我区将实行不分民族的同地同政策,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不同,细化了婚后可生育子女的数量。同时,对于再婚家庭是否能够再生育、两孩之间设立生育间隔制度、申领《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等内容也作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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