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管理中心:子女公积金可为父母贷款买房并偿还贷款

2017-06-21 18:29:12 中新经纬

深圳公积金管理中心:子女公积金可为父母贷款买房并偿还贷款

6月21日电 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20日消息,深圳市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修订是对现有贷款暂行规定部分内容的修订和补充,主要包括首次明确人才住房纳入公积金贷款支持范围、子女可为父母贷款购房并偿还贷款、强化违规贷款申请的监管、明确信用记录标准等内容。

文件规定,职工本人为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为共同申请人。

文件提到,具备一定条件的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和商品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文件还提到,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存在以下信用记录的,不予公积金贷款:申请时单笔贷款近24个月内有12次(含)以上逾期达1期记录,或者2次(含)以上逾期达2期记录,或者1次(含)以上连续逾期达3期记录;申请时单笔信用卡(含准贷记卡)近24个月内有12次(含)以上逾期达1期记录,或者2次(含)以上逾期达2期记录,或者1次(含)以上连续逾期达3期记录;申请时单笔信用卡(含准贷记卡)近24个月内状态为“呆账”、“冻结”或者“止付”的;贷款存在“担保人代还”或者“以资抵债”等特殊交易记录的。(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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