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关于广东省养老金补发细则:超过15年部分每满1年增加1元

2017-07-13 16:18:48 社保网

2017年关于广东省养老金补发细则:超过15年部分每满1年增加1元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近日,省人社厅印发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并明确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范围相同,办法相同,标准相同。

根据上述通知,将按“定额+定比”调整,全省平均增幅为5.5%左右,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进行倾斜,超过15年部分每满1年增加1元。

调整对象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本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从2017年1月1日开始。通知明确了此次调整的对象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2016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及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其中属于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同时按本通知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当月起发放。

属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将以2015年全省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本养老金基数的,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时,同时按本通知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当月起发放(以2016年全省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计发养老金基数的,不执行本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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