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读:新生儿当年参保无需个人缴费

2017-08-04 21:30:42 社保网

郑州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读:8月1日,2018年度郑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全面启动。记者昨日从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与以往相比,调整后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参保居民缴费标准、补贴标准、保障范围、报销额度都有所变化。

43类重特大疾病不设起付线

政策规定,城乡参保居民如果患有血友病、乳腺癌、终末期肾病等43种重特大疾病,其中包括:住院病种33种、门诊病种10种,可以按规定享受我省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即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按限价标准报销,不设起付线;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分别是80%、70%、65%;门诊腹膜透析的报销比例是85%,其他门诊病种报销比例是80%。

城乡居民每人每年须缴费180元

2018年度,全市城乡居民个人年度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80元;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50元。

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以及符合规定的优抚对象等所需个人年度缴费部分扣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外,剩余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所需财政补助资金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对经扶贫、民政部门认定确实无力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困境儿童等人员,其个人年度缴费部分所需财政补助资金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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