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失业保险金标准2017:失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及流程一览

2017-08-07 17:59:36 社保网

淮安失业保险金标准2017:失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及流程一览

记者7月4日从市人社部门获悉,市直、清江浦区、开发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上限由原1600元/月调整为1720元/月,提高了120元/月;其他县区发放标准上限也由原来的1400元/月提高到1520元/月。发放标准下限则由676元提高至715元。

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从今年7月1日起,市直、清江浦区、开发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600元/月调整为1720元/月。”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新的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随之上调。

失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及流程一览

一、职业介绍补贴申请条件、流程

职业中介机构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失业保险基金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附件1);

2、经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后已实现就业的失业人员的《失业人员就业花名册》(同时附电子表格)(附件2);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证明或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复印件);

4、失业人员《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5、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复印件);

6、年度高校毕业生证明(复印件);

7、其他按规定需要报送的有关材料。

经过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发放职业介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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