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银行监管将“有法可依” 明确两家政策性银行定位

2017-08-29 11:25:03 当代财经网

8月28日,银监会就《中国进出口银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年来,两家银行业务结构和风险特征也出现了新变化,为进一步提升监管有效性,防范控制金融风险,促进两家银行安全稳健运行,银监会将制定两个《办法》作为2017年弥补监管制度短板的重点工作项目。

对于进出口银行,两个《办法》明确,其应依托国家信用支持,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出口信用机构在支持国民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重点支持外经贸发展、对外开放、国际合作、“走出去”等领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对于农发行,两个《办法》明确,其应依托国家信用支持,支持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主要支持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现代化、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发挥主体和骨干作用。

针对与商业银行合作问题,两个《办法》强调,进出口银行、农发行应坚持以政策性业务为主体,可以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展银团贷款等业务,不得利用政策优势开展不公平竞争。

成立23年以来,中国进出口银行(下称“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下称“农发行”)的监管办法将出台,长期以来关于政策性银行的监管空白将被填补。

8月28日,银监会就《中国进出口银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称两个《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1个月。

根据征求意见稿,两家政策性银行存在的主要目的是“推进落实国家战略和政策”,与商业性金融机构是互补合作关系。

此前,政策性银行的定位曾在政策性和商业化转型中几次“摇摆”,政策性银行的改革也多次被提及,又多次陷入停滞。不过,近年来政策性银行回归政策业务的定位再次明确。

坚守政策性定位

2015年4月,国务院批复同意了国开行、农发行和进出口银行三家银行的深化改革方案。其中,明确国开行开发性金融机构定位,进出口银行强化政策性职能定位,而农发行则是坚持以政策性业务为主体。

在上述征求意稿中,农发行的定位为“依托国家信用支持,支持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主要支持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现代化、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发挥主体和骨干作用”。

而进出口银行的定位则是“依托国家信用支持,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出口信用机构在支持国民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重点支持外经贸发展、对外开放、国际合作、‘走出去’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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