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贷"公转商贷款"业务暂停 附住房公积金基数算法

2017-09-15 23:45:00 社保网

本月起,房贷“公转商贷款”业务暂停了。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告,暂停受理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以下简称“公转商贷款”)。

“公转商贷款”是指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向借款人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受委托银行享有贷款的全部债权和抵押权并承担贷款风险。2014年,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突破100%,公积金贷款饱和,这才催生了“公转商贷款”政策在厦出台。该政策既灵活运用资金,缩短了当时的放款等待时间,又不增加职工的还款压力,以适应大量的购房群体需求。

业内人士指出,暂停“公转商贷款”,本质是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存量较为充足。根据通告,截至2017年8月26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为94.67%,根据厦门市住房公积金风险流动性应急预案的要求,自2017年9月1日起,暂停受理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不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购房职工仍可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住房公积金基数怎么算?

住房公积金缴存额采取一年一定的办法。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当年7月1日到下一年的6月30日)的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去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月平均工资。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月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推荐新闻
评论推荐
头条图文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456号永升海联中心4A

电话:18050128557 运营:厦门睿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闽ICP备1602369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