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2017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85元

2017-09-18 21:35:00 社保网

9月17日,我们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湘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了领取养老金待遇相关手续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85元,此次基础养老金的提标将惠及湘潭37万余名城乡居保享待人员。

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增加的资金由地方财政负担,其中省财政平均负担三分之二,市、县(市)区财政平均负担三分之一,具体调标工作将于今年国庆节前完成。与此同时,增加的基础养老金也将在此期间发放到享受待遇人员的手中。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王超 通讯员 马米

40年工龄退休后能领取多少养老金

养老金计算如下:

1、养老金=根底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贮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依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均匀寿命来肯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均匀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3、根底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匀工资+自己指数化月均匀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匀工资(1+自己均匀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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