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细则

2017-08-07 17:26:02 社保网

向养老金水平较低群体适当倾斜

市人社局介绍,养老金的调整属于二次分配,需要通过挂钩调整体现“效率”因素,同时通过定额调整保证“公平”因素。

我市参与调整的人员除企业退休人员外,还有退休农场职工和渔民、被征地退养人员、原上山下乡未安置就业退养人员、退休外来员工等四个群体。

按照厦门的调整方案,将定额调整标准由福建省的35元提高到100元,使这些养老金较低、缴费年限较短的群体得到更高水平的调整,获得更多实惠。经测算,退休农场职工、渔民人均增发约158元、调增8.21%;被征地退养人员人均增发约142元、调增10.11%;原上山下乡未安置就业退养人员人均增发约134元、调增11.89%;退休外来员工人均增发84元、调增10.51%。

由此可见,市委、市政府对养老金水平较低群体予以倾斜,将切实提高他们的待遇水平,共享我市发展成果。

【提醒】

咨询请拨“12333”

近期,退休人员将收到两笔养老金,一笔是8月12日前将收到按原标准发放的8月份的养老金,另一笔是8月15日前将收到按调整方案补发的今年1月至8月的调整金额。从9月起,养老金将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

退休人员可登录“厦门人社”或“厦门社保”微信公众号、厦门人社App或厦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查询,也可在工作时间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12333”进行咨询,或到市、区社保经办窗口、街道劳动保障所现场咨询。7日9:00—11:00,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将就“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接受市民来电和在线咨询。如有相关疑问,可在访谈时间内拨打热线“12333”,或登录市人社局官网(http://www.xmhrss.gov.cn/)进入“在线访谈”栏目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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