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乌鲁木齐退休金调整最新消息:乌鲁木齐养老金的算法

2017-08-09 22:12:00 乌鲁木齐市政府网站

(二)工龄增资

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发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发75元,缴费年限指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

(三)比例增资

每人每月按退休人员2016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增发(四舍五入到元)。

三、倾斜对象和标准

(一)高龄增资

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满70岁不满80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对2016年1月1日之后满70周岁的,从年满70周岁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增加225元。对2016年1月1日之后满80周岁的,从年满80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280元。

(二)艰苦边远地区增资

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分为三个档次,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30元,三至四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40元,五至六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乌鲁木齐市属于二类地区。

(三)军转干部增资

退休人员中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之后,如果还达不到自治区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每月2534元),按平均水平计发。

高龄增资、艰苦地区增资以及军转干部增资只要满足条件可以同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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