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养老保险最新消息:以房养老保险业务or以房养老骗局怎么分?

2017-08-11 22:45:54 姑苏晚报 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金融创新产品,为啥不受待见?

“以房养老”,就是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保险相结合,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

国外的“以房养老”产品,大多是以银行发放反向按揭贷款,或房主用银行反按揭贷款购买保险年金等方式为主。而此次保监会试点的“以房换保险”,不涉及其他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在国际上属于首创。

从制度设计看,国内保险版的“以房养老”照顾到了老百姓对于房子的居住、保值和收益三重需要。但是市场反应并不热烈,似有“水土不服”症状。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含金量”受质疑。试点产品约定:如果抵押房产估值100万元,投保人是60岁的男性,每个月能拿到2514元养老金;如果投保人是60岁的女性,每个月能拿到2082元养老金。老人投保时年龄越大,养老金额度越高。

2015年麻辣姐采访了北京通州的孙女士,她当时有一套估值100万元的房产,按约每月可领养老金2082元。她认为这个额度不划算。“而且房价还在蹭蹭涨,抵押给保险公司肯定吃亏。”目前,孙女士的房子价值250万元左右。

国情文化难接受。“在中国,父母和子女之间经济上切割得没国外那么清楚,一般不会为了自己过得舒服点,把房子抵押出去,都想留给孩子,经济上托个底,感情上作个念想。”黑龙江的王先生说。

不过,也有一些老人能接受这种产品。北京市的康先生将一套84平方米的小三居“以房养老”,房子估价274万元,签订合同后,71岁、69岁的老两口每个月共能从保险公司领到9000元的养老金。签约后两个人马上更换了手机、电视机、冰箱、洗衣机,并参团去德国旅游一个月,“我们想让晚年生活质量更高点儿。”

专家指出,虽然目前“以房养老”还不是大众化的养老形式,但对低收入、“空巢老人”“丁克老人”等群体而言,不失为一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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