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关于湖北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保险费率下降至1%

2017-08-16 22:16:00 湖北省人力资源

《湖北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办法》规定,只要依法参保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并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就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这样规定,一方面可以有效提高企业长期参加失业保险的积极性,认真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另一方面,可以充分调动职工提高职业技能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和稳定就业,降低失业风险。

湖北省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是由省人社厅、财政厅根据全省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即初级工为1000元、中级工为1500元、高级工为2000元。这样全省统一规定补贴标准,既明确了补贴金额,又避免了补贴标准受人为因素的影响,可保证基金支付安全。另外,技能提升补贴是国家对职工培训成本的一种适当补贴,起激励和引导作用,使企业和职工承担应该承担的教育、培训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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