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副行长:当前反洗钱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筑牢反洗钱防线

2017-09-11 17:14:28 央行网站 证券导报

为什么要反洗钱?

洗钱为贩毒者、恐怖主义分子、非法武器交易商、腐败的政府官员以及其他罪犯的运作和发展提供了动力,对经济秩序、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的冲击和危害,打击洗钱犯罪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目标。因此,我们依法采取大额和可疑资金监测、反洗钱监督检查、反洗钱调查等各项反洗钱措施,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起到遏制其上游犯罪的目的。

洗钱活动有哪些常见的途径或方式?

(一)通过地下钱庄,实现犯罪所得的跨境转移;

(二)利用别人的账户提现,切断洗钱线索;

(三)设立空壳公司,作为非法资金的“中转站”;

(四)通过买卖股票、基金、保险或设立企业等各种投资活动,将非法资金合法化;

(五)通过购买彩票、房产、珠宝古董或虚假拍卖进行洗钱。

什么是地下钱庄?

“地下钱庄”是地下金融机构的主要表现形态。犯罪活动的客观存在创造了对地下钱庄的需求,地下钱庄一般都与走私、贩毒、贪污等相联。从地下钱庄转移出去的黑钱主要分为三部分:走私贩毒等非法收入;腐败非法收入;外资企业把合法收入通过地下钱庄转移到境外,逃避我国的税收征管。

地下钱庄往往在银行大量开立本外币账户,利用不同账户收付资金,混淆资金的来源去向;阶段性批量开户或销户,利用休眠账户规避监测和打击;利用“空壳”公司或无关人员的资料、以及虚假身份证件在银行开设本外币账户充当过渡账户;银行账户持有人年龄或从业身份与账户的资金交易规模不符;利用代理人进行资金交易。地下钱庄从事的非法金融业务有:汇兑、吸收公众存款、借贷、拆借、高利贷、买卖外汇及典当、私募资金等。

反洗钱工作会不会

侵犯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我国《反洗钱法》第五条规定“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同时《反洗钱法》对反洗钱信息的用途作出了严格限制,规定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行政调查。司法机关依照本法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刑事诉讼。

因此,反洗钱工作不会侵犯客户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证券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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