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公积金调整为提或贷二选一 公积金贷款的优势有哪些

2017-09-21 22:20:47 社保网

将“统一的首付20%”调整为“差别化首付”

自2017年10月1日起,缴存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首套房如果是二手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已申请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购房且已还清贷款的借款人,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属第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的1.1倍执行;第二套房如果是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0%;职工已经申请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再次申请属于第三套房;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按揭征信记录,已经结清的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房屋不计入购房职工家庭名下。此次调整只提高了二手房和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不变,这样既保障了中低收入职工刚需的购房需求,又有利于遏制利用公积金投资投机性购房。

取消除重大疾病提取外的非住房消费类提取

从2017年10月1日起,取消“缴存人及配偶、子女和双方父母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家庭严重生活困难的”和“职工享受眉山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二项公积金支取,只保留“重大疾病”支取公积金这一条非住房消费类的支取。

需要说明的是,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初衷是满足缴存职工基本住房消费需求。多年来眉山市公积金一直执行较宽松的人性化支取使用政策,放开了生活困难提取,一定程度上加重了资金流动性紧张。按照公积金的支取使用回归制度本意的要求,这次政策调整取消了以上二项公积金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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