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待遇:杭州医疗保险报销标准可以报销多少

2017-08-04 21:24:08 社保网

【备注】:

1、一个结算年度内,只设置一个住院起付标准。

2、一个结算年度内,家庭病床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按住院结算,但不设起付标准。

3、十八万元以上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

4、少年儿童住院花费18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80%。

二、门诊报销标准:

1、起付标准:300元;

2、报销比例:

a、个人缴费500元/年:三级医院40%,二级医院50%,其他70%;

b、个人缴费300元/年:三级医院25%,二级医院35%,其他60%;

【备注】:

1、一个结算年度内,只设置一个门诊起付标准;

2、参保人员自愿选择定点在居住地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可在按规定实行“双向转诊”的同时,对其门诊医疗不设起付标准。

3、大学生/少年儿童门诊报销比例为同个人缴费500元/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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