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读:新生儿当年参保无需个人缴费

2017-08-04 21:30:42 社保网

27类门诊慢性病可按比例每月报销

对部分需长期或终身在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或治疗项目)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范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患者的门诊治疗费用实行限额管理,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参保人员门诊规定病种合规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属于个人负担的费用,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清。

目前我市将恶性肿瘤、异体器官移植、造血干细胞移植等27种“门诊规定病种(慢性病)”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每月按比例报销。

大病治疗一年最高报销55万

除了一般性住院治疗报销制度之外,针对参保居民遭遇大病、医疗花费巨大的特殊情况,我市还建立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即:城乡居民患大病花费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后,还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自己负担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超过1.5万元以上按以下标准再给予报销。

大病保险资金从各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参保居民个人不再缴费。其中:1.5万~5万元(含5万元)部分报销5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报销6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一年最高可报销40万元。

由于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加上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合计报销额度达到55万元,能够更好地防范高额医疗费患者发生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

住院治疗一年最高报销15万

除了门诊医保待遇之外,城乡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在医保目录范围内按标准报销,一年内最高报15万元。但在此之前,城镇居民医保支付限额仅为1.8万元、新农合大病保险一年支付限额仅为1.5万元。

具体报销比例如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为300~1000元报销80%;1000元以上90%;一类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600~3000元65%;3000元以上75%;二类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1000~5000元60%;5000元以上70%;三类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500元,报销比例1500~8000元55%;8000元以上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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