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读:新生儿当年参保无需个人缴费

2017-08-04 21:30:42 社保网

“分级诊疗”制度避免“小病大治”

为引导参保患者合理就医,避免“小病大治”造成的医疗资源浪费。居民医保实行分级诊疗政策:其一,适当拉开了不同级别医院的报销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的,住院起付线低,报销比例高;住院医疗机构级别越高,起付线越高,报销比例越低。举例而言,一般的疝气手术,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费用一般不超过2000元,城乡居民医保可报销1500元左右,个人仅负担500元;而到省级医院,城乡居民医保报销6000元后,个人仍需负担上万元。

其次,我市制定了异地就医转诊转院管理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患病应首先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对未经转诊直接到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其报销比例按规定级别标准降低20个百分点报销。

困难群众享受医保“托底”保障

政策规定,凡是我市户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还能享受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其中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低保户、困境儿童。

困难群众住院除享受基本医疗费、大病医疗费报销,个人负担符合规定的费用超过3000元的,还按以下规定报销:3000~5000元(含5000元)部分按30%报销;5000~1万元(含1万元)部分按40%报销;1万~1.5万元(含1.5万元)部分按50%报销;1.5万~5万元(含5万元)部分按80%报销;5万元以上部分按90%报销,没有封顶线。

今年居民医保缴费8月1日启动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参保居民可享受普通门诊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包括生育医疗待遇、新生儿医疗待遇)。

全市城乡居民医保费每年缴纳一次,缴费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的7月至12月,缴费次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今年因为特殊原因,居民医保缴费调整为8月1日启动。其中,参保居民个人缴费。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参保缴费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登记并收缴,并可按学制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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